导语:
修改发表于2024年03月19号 06点 阅读 10536 评论28 点赞84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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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熟人(上) —— 侦破札记
那天,支队侦察员老袁突然打来电话,问起17年前发生在本区xx地的那起凶案。他问我:“还记得这起久侦未破命案吗?”我抱憾地说:“当然记得”。他兴奋地说:“有眉目了,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了……”
虽然时隔这么多年,但我依然记得清晰,亲力亲为的第一手资料,记忆的阀门轰然打开,思绪把我带到了17年前的那天傍晚。那时因为年龄的原因,我已经转岗离开了一线单位,但始终关心着自己热爱的刑事侦察工作。发案的地方离我新的工作岗位地理位置不远,且有一定的工作关系,闻讯后我及时赶到了现场。
如果没记错的话,确切的时间应该是2007年8月热辣滚烫的夏天。案件发生在本区南端区域农村偏僻处的一家杂货店内,南北朝向店堂内一片惨象,报案人是死者的丈夫。据死者丈夫称,那天他白天到外办事了,傍晚时刻天色渐暗才回到店内。发现门面店堂卷帘门已被拉下,他感到有点奇怪,这个时候应该是生意兴隆的时候,怎么“关门打烊”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动静。他绕道小店后门,先是打开铁栅栏防盗门,又推开了木门,跨进后,叫了几声老婆的名字,却没有应声,三步并作两步,走近一看,发觉老婆躺在床上停止了呼吸,他迅速打了“11 0”报警电话。
小店位于路口,来往行人纷杂。辅警用警戒带把围观人群进行分隔,几个刑事技术人员在认真地勘查现场。小店很小,估计在二十平米左右,主人把小半间作为卧室休息使用,大半部分面积作为店堂。排列有序的油盐酱醋类食用品整齐堆放在柜台上下,狭小的空间只能供一个人来回走动,靠顶端横置的玻璃柜台右侧留出了供人进出的口子,一块木板搁在玻璃柜台上,把购物的客人隔置在外。左边卷帘门和玻璃柜台空隙处放着一架不起眼的“老虎机”(赌博机),把它放在店堂门口醒目处,显然是让顾客自由投放使用。
现场没有外人进入,没有遭到破坏,保存完好,只有死者的丈夫一人进入。由于天气炎热,被害人的衣着打扮穿得少且又宽松型,死者丈夫发现时有过近距离接触,心慌意乱不记得穿着是否整齐。命案的现场勘查在不断反复勘察中才能发现蛛丝马迹,为侦破案件指明方向。
经过紧张的现场勘查,照相、视频录像固定后,被害人的尸体已被运出移至别处,市局“803”的法医们正在抓紧尸检,出具详细的尸检报告为侦查破案提供法律依据。
被害人杨某(女),二十来岁,系外来人员,夫妇俩在这里租房开店已经有好几年了。根据尸检报告提供的情况,未检测到明显的出血点或钝器和锐器伤,死者生前是否被性侵情况不明,对案件定性带来不确定因素。致命的原因是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不长,从胃部消化吸收情况分析判断,在最后一顿餐后直至死亡可以固定在几小时之内,即当天下午这个时间段。
心狠手辣下毒手,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这样一起凶案,真是不可思议,一时间在外传得沸沸扬扬,闹得人心惶惶。那个时期治安情况总体是稳定的,但一发生这样的案件给地区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老百姓生活没有安全感,对营商投资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群众看公安,公安看破案,刑警的压力山大,大家期待着早日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锁定杀人凶手!
是抢劫杀人、是报复杀人灭口、还是情杀…… 破案争分夺秒,期待早见分晓。奇怪的是走访周围南来北往行人和找遍左邻右舍的邻居,没听见被害人呼救的声音,没见到陌生的行路人。现场完好没有明显的撬痕,找不到搏斗的迹象,店铺里居然没留下一点可派上用场的痕迹,当然不排除被处理过的可能。小店是农村陋房改建而成,毛坯房勘查条件差也是其中原因,没有有力的“抓手”“无从下手”,人命关天,真让大家非常着急!
犯罪嫌疑人是谁 ?尽管现场勘查痕迹和有效线索有限,条件欠佳,在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参战的指战员们还是形成了较为集中的意见。
—— “凶手是熟人!”跟被害人有一定的(或)特殊关联!只有熟人,才有可能走进店堂内面对面、近距离接触,进而施暴致人窒息死亡。
这是第一时间大家作出的大胆判断。
时间不等人!在没有获取到更多的有价值线索之前,根据现有条件迅速确定了“先从人到案”“再从案到人”的侦察思路,初步确定一人(男性)作案,案件性质谋财害命的可能较大,(因被害人年轻美貌)或临时起意交织美色的可能,没有发现仇杀的迹象,基本框定了侦察方向和范围。
围绕着“凶手是熟人”这个关键词进行划重点。大家兵分几路开展工作,所在派出所提供了不少有效线索,供大家分析排摸犯罪嫌疑人。
三十来岁离异多年的房东X某被纳入视线,划入重点审查对象。
每月提供货源送货上门的合作伙伴w某,曾有经济纠葛,矛盾累积爆发可导致走向极端,值得怀疑。
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矛头指向死者的丈夫:怀疑的理由,报案吞吞吐吐,经济损失一笔糊涂账,当天外出理由其他陈述难以置信且无人证实,现场留下都是其本人的痕迹。
经常光顾小店的外来人员消费者。
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展开,一个个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锁定真凶指日可待,指战员们信心满满。
刊头照片系沿用本人原创作品,特此说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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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作者:晓风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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