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改发表于2022年12月08号 19点 阅读 10533 评论0 点赞11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警察日记】我执勤时破获一起抢夺案
作者:容锅
日期:1974年6月12日 星期三 天气:晴
上海长宁区新华路是高档住宅区,以前七十年代我在这里公安交通执勤感到非常安静与轻松。然而,事情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记得这天我在新华路凯旋路涵洞口执勤,突然发现一位女孩失魂落魄地冲着我报案。她身上的钱刚才被涵洞中正在溜走的(离我约150米)歹徒全部抢走。我接警后急如星火,立即征用“知音小屋”女老板的电话,让涵洞西首新华路、中山西路岗亭的坐岗民警张汉生接电话(至今尚记得电话:525236)上马路阻拦。我减轻身上的披挂寄存,轻装对着歹徒冲去。120米、100米、80米、50米、20米……0米。歹徒不动了。原来他发现涵洞只有东西向。东有追“兵”,西边伏“兵”,只得向我“投降”了。
我一看只是个“小鬼”。“你几岁?”“12岁。”“为什么抢钱?”“想买喜欢的东西。”“一共抢了多少钱?”这“小鬼”从口袋里拿出来一数。只有区区的2毛4分钱。我陪着“小鬼”找到了刚才的女孩。
女孩念三年级。今天星期三下午没课,她就凑了钱去光华医院看身患的类风关疾病(复诊8分;买乌梢蛇粉化费1角6分)。女孩含着眼泪感谢我。我催她赶快去看医生。
然后,我考虑了对这个“小鬼”的帮助教育。因为公安定案,他的数额不到。公安确定犯罪人,他的年龄不到。也发现他的“抢劫”并不是因为生活所迫,被逼无奈走上犯罪道路,只是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中父母对他特强的限制而存在了差异,盲目在社会上寻找“歪路子”。我对“小鬼”说:“你抢了陌生女孩的钱是犯法的呀!她看病不成,毛病加重多惨呀!”我描绘女孩的手已变形的状况,“小鬼”低下了头。其实我也可怜这“小鬼”,人品并不差,只是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未成年时期,对各种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次的轻微犯罪,也许仿影视中的不良镜头,应该可以启发他改邪归正的。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毛钱送给他。他开始不敢要。我说警察叔叔“命令”你拿。他在犹豫中拿了。我说让他买特别喜欢的印画纸(水贴)。我记下他的学校(杨家宅小学)与名字(XXX),但我告诉他,只要你改好,我不告诉学校与家里。看他在微笑中点了点头。
【后记】又过了几个月,看这“小鬼”带着红领巾背着书包与我相逢。我撸撸他的头。他甜甜地笑了。我估计他进步了,也笑了起来。后来一晃又过了几十年,我退休了,始终再想去新华路看看,补个景,作回忆。但每每这个那个,时间就这么划过了。昨天(2022年12月7日)我真的去了。新华路变化很大,那个“小鬼”如果现在站我身旁估计也认不得了,但希望他后来长大成块好料……)
1975年在新华路、番禺路口岗亭扳灯
由好友房老师用120拍下的黑白照
信纸作者: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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