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修改发表于2011年07月09号 16点 阅读 2328 评论24 点赞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前几天听哥哥说,他有两个老同学的女儿,最近都离婚了。离婚的理由,并不是某一方面有了“过错”,仅仅是三个字——“没感觉”。一惊,这也算是离婚的理由吗?我总觉得,婚姻久了,“感觉”自然就不知不觉消失了,常说老夫妻就像“左手摸右手”,平平淡淡才是真呀。难怪看到一个数据,80后的离婚率几乎和结婚率扯平了,有多少“闪婚”,就有多少“闪离”。感叹之余,不知怎地,就想起了遇罗锦……
还记得遇罗锦吗?
遇罗锦是文革初期被枪毙的遇罗克的妹妹,但她被更多的人知晓可不是为了著名的哥哥,而是因为她写了一部纪实文学《一个冬天的童话》,发表在1980年3期的《当代》上。《童话》记叙的是自己的婚变。当时,离婚是一件非常羞于示人的事情。遇罗锦竟然把这隐私公布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是需要有面对无数口水的勇气的。
不过引起无数读者深思的并不是作者的隐私,而是她表达的一种新鲜的婚恋观。按照一般的理解,要离婚,对方总得有点过错。但是遇罗锦的离婚案,男方非但没有过错,相反对她还有救助之恩。她的理由是嫌对方文化低,没有共同语言,缺乏生活情趣。比如一起浪漫出游,对方念念不忘“大白菜涨价”,大煞风景。她认为爱情是维持婚姻的唯一条件,没有爱了,婚姻解体很自然。啊,我们目瞪口呆了。亏这个“女陈世美”还有脸写成书?……
“好戏”还在后头。北京市朝阳区判决同意离婚,判决书上引用了恩格斯的论述:“只有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中国人羞于提及的“爱情”突然就走到了亿万人瞩目的前台,记得类似张洁写的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风起云涌,“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这句“名言”不胫而走,即使那些蔽塞的边远小城也为此跃动了起来。当然不乏谩骂谴责,但是人们隐隐约约感到这个世道确实变了。经过一场几乎是全民参与的大辩论,经过了一波“离婚潮”,个人意识自我意识觉醒了。
30年过去了,再想起遇罗锦,觉得她的观点一方面太“理想主义”,另一方面又太超前了。爱情很美好,“没有爱情的婚姻”固然“不道德”,可是光有爱情的婚姻——比如“裸婚”同样难以生存。现在许多婚姻或者是随意轻率,或者是各种利益的交易,哪里还有“爱情”的影子呀。中国人在婚恋方面的多元化足可以与国际接轨:婚前同居、契约同居、婚外性伴以致不结婚、不生育……连最保守的老人都见怪不怪了。人们再要去寻找那种回肠荡气的爱情,只能去张艺谋的“山楂树”下了。然而,我又不能不说,正是遇罗锦离婚案,让人们思索起了“人的解放”这个命题。每个人只有在社会在家庭都能够自由自在地呼吸,不凑合、不勉强、不仅仅为了生存的需要,那才是幸福的最大化,才能找到幸福的最佳“感觉”。这当然很难,难得遥遥无期;可是现在无法做到的,不等于永远做不到。寄希望于子孙的子孙吧。
想起遇罗锦,我就会对上世纪80年代充满敬意。那真正是一个拨乱反正、思想解放的年代呀。一个又一个的思想禁区被打破,一个又一个“以人为本”的观念从封建专制的意识桎梏中脱颖而出,一个又一个“常识”得到了回归。这当中难免有曲折斗争。遇罗克是为了民众赴汤蹈火的先驱,应该缅怀,可遇罗锦这样和传统力量艰难抗争的平民,同样也是思想解放运动的战士。——我不知道这个评价是不是恰当,可她——真的不容易!
遇罗锦后来去了德国,“混”得不太如意(其实是恶意的误传),我们的媒体曾经大大地挖苦、嘲笑她,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缺少了“绅士风度”。再后来,我们也就淡忘了她……
一个冬天的童话,还有些寒气。那么,“春天的童话”,该是怎样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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