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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参与立法草案审议修改的点滴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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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年07月24号 07点 阅读 10930 评论17 点赞3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参与立法草案审议修改的点滴感想

潘雪玲

 

        今年7月14日,解放日报头版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一文中,报道了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延伸到居民区、楼宇园区、社会组织”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共鸣。

        自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首次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深入人心。

        几年来,为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上海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应运而生。从首提地到全市十六个区像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结果。

        2022年,莘庄工业区成为闵行区参与立法联系工作五个试点街镇之一。他们根据园区特点,建立了一支由法律专业人士,企业管理人员和退休干部组成的8名专家“智囊团”和108名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基层立法联系工作队伍。

        记得2022年8月4日,我有幸应邀参加了莘庄工业区举办的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联系点的启动仪式暨工作推进会,并接受了会上颁发的聘书。

        当我手捧红彤彤的聘书时感慨万千。以前,在我脑海中固有地认为立法是一项神圣又神秘的工作。都是由专业的部门、专业的人士来制定完成的,与我们相距甚远。然而没有想到,我这个年近七十的退休人员,竟然还能参与到立法草案的修改工作中。为此,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我莫大的荣幸,也是我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体验机会。

 

 

 

 

        每当有任务下达,我都非常珍惜这神圣的一刻,努力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力。面对几十、上百条的条例草案,每一条法规都会认真仔细地反复阅读思考,并根据自己的理解,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尽管我也知道,这些意见和建议可能因自己的知识、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不一定正确合理,也不一定被采纳,但还是会尽力。

        参与立法草案的审议修改,也是自己学习法律的过程。有的条例比较专业,很多内容自己不理解不熟悉,真切感受到“学到用时方知少”,恨自己腹内空空知识少。如本月刚提交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这是上海为深化国际金融建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制定的条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俗话说的好:隔行如隔山,自己对金融行业一窍不通,更不要说提出修改意见了。但我没有放弃,作为一次学习的机会,逼着自己逐章逐条反复阅读。使自己对此条例有了比较粗浅的认识,并提出了13条修改建议。

        据统计:至2023年12月,上海25个基层立法点已对107部法规征集了21921 条意见,其中2590条被采纳。

        莘庄工业区的立法建议以4.5%的采纳率位列全区前茅。

 

 

 

 

        两年来,我对《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等十几部条例草案提出了100多条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种子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关于上海市租赁住房条例》等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中有多条被部分或全部采纳录用,获得了闵行区人大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意见采纳证书,让我感到很是惊喜和鼓舞。我本以为这是一种形式而已,没有想到从形式参与到意见采纳都是实在而真切的。

 

 

 

 

        让公民平等享有参与立法的权利,坚持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让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形成过程都能综合民情民意,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书写在法律条文中,更体现在具体的实践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民主有切身的感受。

        参与法律草案审议修改的过程,也是人民群众学法、普法、知法、守法的重要途径。据闵行区人大介绍,目前全区共有17个“参与立法联系点”,提供了各具特色与优势的实践样本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使普法与立法有机结合、自然联动,把立法这件“专业事”变成了老百姓的“身边事”。

        一些参与法律草案审议修改的群众说:“以前都认为立法这件事跟基层群众没有关系,没想到现在这样的大事,我们也可以直接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老百姓互通互联的立法“直通车”。

        小小基层立法联系点,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使命。让普通百姓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修改,所提的意见还能被采纳,这是中国式民主的首创,也是中国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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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作者: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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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玲2024-07-24 20:02:20

    谢谢宁静致远的关注和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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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静致远2024-07-24 19:48:08

    潘老师反映民生,积极参与立法草案的修改,而且建议被采纳。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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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玲2024-07-24 13:07:28

    谢谢徐建国老师的点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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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建国2024-07-24 13:01:19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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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寓2024-07-24 10:57:24

    强化学习,外行也能作贡献[强][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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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在闵行2024-07-24 10:55:38

    十几部条例草案提出了100多条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有的修改的建议被部分或全部采纳录用,获得了有关部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意见采纳证书。潘老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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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玲2024-07-24 10:34:12

    谢谢霜木老师的精彩点评!谢谢您对我的点赞鼓励!您说的对,虽然我一共提了100多条建议,仅采纳五条,但也是对我参与的肯定和人民民主的体现。再次感谢霜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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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涛声依旧2024-07-24 10:29:56

    一个合格的立法联系点工作成绩胜过了那些参加人大政协代表工作,看到有些代表哭笑不得提案,形成鲜对比,为这种制度试点和老师的敬业精神、体验民情和法制意识水平点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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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霜木2024-07-24 10:06:56

    立法草案看了一条又一条,修改意见,动足脑筋,提了不知多少条,千里挑一,被采纳了一条。是肯定,是荣誉,更是“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潘老师代表人民说话,建议被采纳。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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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克元2024-07-24 09:28:41

    普通百姓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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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华秋实2024-07-24 08:17:14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参与立法,无尚光荣!点赞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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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 叶2024-07-24 08:16:21

    全过程人民民主管理,立法为基,立法为大。赞!潘老师代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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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富珍2024-07-24 08:07:58

    潘雪玲老师参与立法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实事求是的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被市.区人大采纳修改立法的内容,代表着人民对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审议和修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符合广大人民的需求的具体体现,为潘老师认真细致阅读审议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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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仲源2024-07-24 08:07:53

    聚沙成塔,块砖砌楼,重在参与,体现民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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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敏2024-07-24 08:01:38

    立法惟大,参与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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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妙娟2024-07-24 07:42:20

    为潘老师点赞! 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彰显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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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凤平2024-07-24 07:30:40

    潘老师参与立法审议修改,是“全过程民主”的具体体现。为潘老师的建议被采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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