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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二、搀扶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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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搀扶的代价         

             请勿好心办“坏”事

       昨日看到一则令人唏嘘的新闻,感觉有必要提醒一下我们老年人:一位八旬老人路遇六旬老者摔倒,出于善心主动上前搀扶,不料搀扶过程中二次跌倒,六旬被搀扶,老人无大碍,八旬老人伤势严重,住院六天后不幸离世。悲痛的家属将被搀扶的老人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六旬老人为对方承担上万元赔偿…。

        整件事没有恶意冲撞,没有故意加害,起点只是一份朴素的善意,结局却满是遗憾与纠纷,让人看完心里五味杂陈,也不由得反思:行善固然可贵,但不懂方式的热心,很容易好心办坏事。

       很多人遇见他人摔倒,第一反应都是立刻上前搀扶,觉得伸手帮扶就是理所应当的善意,却忽略了老年人身体的特殊性。高龄人群大多骨质疏松,可能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骨关节疾病,骤然摔倒后,骨骼、脊椎极易出现隐性骨折、颅内出血。贸然拖拽、搀扶起身,很可能错位损伤、加重内出血,甚至诱发二次重伤,新闻里两位老人双双跌倒,便是典型的意外。搀扶者本想救人,却因缺乏急救常识,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最后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善意反倒成了自身的负担。

       这起判决也清晰传递出法律层面的逻辑:善意不等于免责。即便出发点是助人,若救助行为存在不当,加重了对方或自身损害,造成严重后果,仍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从来不是约束善意,而是规范救助行为,提醒所有人,行善也要守住分寸、讲究方法。

       但我们不能因这一件案例,就变得冷漠,看见他人遇险便袖手旁观。真正该改变的,是盲目施救的习惯,学会科学、稳妥地释放善意。

       1. 先观察判断:老人摔倒后不要急着扶起,轻声询问意识、手脚能否活动,观察有无头部出血、肢体变形、剧烈胸痛等情况;

      2. 及时寻求外援:立刻拨打120急救、110报警,同时寻找周边路人作证,留存现场影像,避免后续纠纷;

      3. 分情况处置:意识清醒、无骨折迹象,可缓慢协助其侧身休息,切勿强行站立;疑似骨折、头部撞击、昏迷不醒,不要移动伤者,简单保暖等候医护人员;

       4. 保护自身:搀扶高龄老人时量力而行,避免自身力气不足失去平衡,造成双双摔倒。

       助人为乐是刻在心底的美德,可善意需要理智兜底。一腔热忱值得肯定,但莽撞行事只会让好事变糟、善心受累。希望这则令人惋惜的案例能给所有人提个醒:心存善意,更要懂分寸、知方法,既能伸出援手温暖他人,也能保护自己,不让一份好心,最后变成难以承受的烦心事。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赏。

      第184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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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建国2026-06-25 12:22:2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让人寒心,不要让社会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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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 感谢徐建国老师点评。您说的完全正确!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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