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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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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年09月15号 08点 阅读 10534 评论1 点赞6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缪迅

 

        9月14日,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今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推普周期间,全国各地将结合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系列活动,营造和谐的语言环境,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63周年,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8周年。自1998年开始,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已是第23届了。 63年来,经过数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言交际障碍已基本消除,推普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目前,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为80.72%,‘三区三州’普通话普及率为61.56%。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大力推广普通话,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推广普通话的伟大事业必须加强,而绝不能削弱。

        语言文字在传播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一向起着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当下,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方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有些企业、房地产商或个人热衷于取洋名、洋字号,在营销活动中乱造音译词;信息技术产品中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现象也相当突出;出版物、广告、商店招牌、商品包装和说明中也存在着滥用外文的现象。等等。

       语言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片刻也离不开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文字则是辅助语言开展交际和交流活动最重要的辅助性工具。语言和文字都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如果语言文字不规范和不标准,势必给正常的交际与交流造成障碍。

        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正式颁布,终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也赋予了我们对那些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的现象予以处理的法律依据。

        多年来,在国家语委和上海市语委的指导与推进下,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三纳入、一渗透”,即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中。

        应该说,上海市积极创建和创造了有利于普及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包括幼儿园在内的上海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以及几乎所有上海人的普通话水平,这些年来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可以说,上海的娃娃们是在愉快的环境下爱说普通话,同时也传承着上海话,在愉快的环境下逐渐地培养起了热爱语言、感受语言、运用语言的素养的。这实在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

        这些年来,上海小囡喜欢说普通话,而且以小小年纪就能说一口“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的普通话为骄傲,说普通话的那种劲儿,一点也不比北京的娃娃差,我们是应该为此而高兴、为此而自豪,至少是应该乐见其成的。

        上海的孩子们从小就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这本身应该是件好事。这也正是我们推普的功效所在。而会说普通话的同时,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说或说不好上海方言或其他地区方言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从来就不应该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更不是有你无我的关系。

        事实上,一般而言,上海的孩子回到家里还是和他们的爸妈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说上海话的。当然,娃娃们口中说出的上海话也许和长辈们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有所不同。但这也是无妨大碍的。而且,随着孩子们升入中学、大学乃至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后交流与交际的对象及语境的变迁,他们的普通话和上海话可以说是“与时俱进”、并行不悖的。就像俗话说的“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和什么人说什么话”。渐渐地,这些上海的孩子长大后,只要还居住在上海,工作、生活在上海,那么,说上海话自然就不会成为一个需要担心的问题的。这不是假设,不是推论,而是大量和鲜活生动地存在于我们现如今语言生活中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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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作者:欢乐米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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